所以,我们完成的地板比距只有3米远的人行道高出10厘米。通常,人们说任何不防止水压的建筑开口都应位于回流水位线上方。例如,我们这里的回流水位线在规划说明中已发布,实际上与人行道高度相当,因为我们附近有多瑙河和洪水危险区。1999年,多瑙河的水几乎淹到了家门口。但由于我们希望房屋“无障碍”(前门离人行道6米远),我们计划从前门到人行道做一个轻微的坡度,这样就能无阶梯进入房屋。
对于这类问题,我会尽量查看长期的地下水位数据、附近溪流和河流的最高水位以及极端降雨数据。如果这些数据显示存在频繁的高风险,我原则上会将完成的地板标高设计高出几厘米。如果需要地下室,则相应设计为防水压。
由于我们偶尔在短时间内遇到强降雨带来的地表水问题(我们所在支路的排水管道容量不足),我们在西侧和南侧的立面设置了排水沟,这些排水沟将水引入一个高效的渗井,该渗井与市政排水管道独立。因此,在强降雨事件中,水不会在克服10厘米高度差后从街道流到窗户内。
我个人不会将位于此类“危险区”内的房屋建得比街道或人行道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