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1978
2021-10-04 13:03:03
- #1
你必须;我相信是向市政府申请许可,允许立起标牌,并且施工道路可以经过公共人行道。当然,人行道必须相应地被保护,但这是在搭建施工道路的过程中进行的。这是什么意思:在人行道被重型卡车定期碾压的阶段,当然按照德国官僚体制的完美规范,配备有照明的警示标杆,因为木板确实是绊倒的隐患(谢天谢地不是高出一米,否则还得装扶手),根据DIN EN 0815-4711,普通的边缘警示带(双重设计:为无关人员的白红条纹,为工作人员的黑黄条纹)是不足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