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fi
2008-05-06 12:04:52
- #1
2007年11月底,一位租户搬出了他的租赁公寓。现在是4月底,这位租户想来取他2007年春天种的葱。在此期间,我已经把葱铲除了(堆肥)并为新租户整理好了花园。
前租户现在向我索赔,称他有权在租赁合同解除后仍然收获“庄稼”,并且可以在五个月后收获。
那么现在谁是对的呢?顺便说一下,我是物业管理员,同时也是这栋房子的租户。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
前租户现在向我索赔,称他有权在租赁合同解除后仍然收获“庄稼”,并且可以在五个月后收获。
那么现在谁是对的呢?顺便说一下,我是物业管理员,同时也是这栋房子的租户。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