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ba12
2018-07-30 15:48:48
- #1
律师的说法哪里错了?
通常情况下,个人面谈达成的和解,最终以解除合同/取消合同/或者其他形式结束,是最好的途径。当然,律师从长期诉讼中赚得更多,所以很少有律师会给出这个建议,而是会马上用大炮打麻雀,把所有程序都启动起来。所以这更像是为律师说话,而不是反对他。
条款是把双刃剑,这点他也说得对。正因为如此,友好的和解才是这里最值得追求的目标。不要发邮件,不要发威胁信。亲自去,现场谈话,诚实以待,就完了。如果没用,争端出现了,那么合同里的内容才是关键,这现在不会改变。
@Renee。你真有趣。看看你的合同。通常一个友好和解会以10%的合同罚款结束,因为未接受。如果我是你的总承包商,我现在早就轻松自在地呼吸,数钱了。
拭目以待会发生什么。这可不是零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