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Tim,
我不是专业人士,但与一家银行某部门的员工密切合作,该部门负责催收未付账款。
人只有两种:
1)关心的人(那样的话你就不必这么写了),
2)不关心的人,而时间就是金钱。
即使真的需要一个新的凭证(即使改名,个人身份还是一样的)。不过我不是律师,不能给你法律建议,但这事真是让人气愤!
关于保理的事,即使是我自己提出的,当然是胡扯。我以为你已经明白了。
我真不理解。你应该敲响所有警钟。不能等一秒。钱不是闹着玩的。
去谷歌搜“法院执行官将在州政府查封”然后看看Westfalenblatt的文章。要么他自愿付款,要么就一分钱也别想要。快点行动!他看了这句话肯定会笑你。
附言:一个这样的凭证自己办大约花150欧元,需要2小时。如果找律师做,费用大概1000欧元,如果对方不付款,这钱你就得自己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