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优惠有吸引力吗?!

  • Erstellt am 2019-12-11 07:56:10

pffreestyler

2019-12-12 13:26:16
  • #1
这不是问题的关键。终身居住权可能被视为一种有价值的权利,可以用来抵押。你基本上需要为爷爷的居住空间支付租金,因为他现在住进了养老院,而你可以使用这部分空间满足自己的需求。

在我所知道的一个案例中,奶奶拥有终身居住权,和她女儿一起住(她十多年前已经将房子转让给了女儿),后来奶奶住进了养老院。县社会事务局为居住权评估了一个价值(我猜是根据租金水平等标准),然后想每月向女儿收取超过300欧元的费用。这完全不考虑女儿的收入状况,也没有审查她是否需要承担养老院费用。女儿随后找律师对抗这一要求。在问题解决之前,奶奶不幸去世了,事情也没有继续追究。最终以某种和解方式解决了。

即使你认为提前转让房产可以避免麻烦,情况也可能会很糟糕。

因此,我建议你先搞清楚情况。也许之前发生的事情并非正确,但如果事先把事情处理得滴水不漏,就能为自己省去很多麻烦。
 

Specki

2019-12-12 13:56:12
  • #2
其实可以很简单地解决,在土地登记簿中记录:
"(6个月)搬出后,居住权即失效"。

我们就是这样做的。但其实是出于另一个考虑。搬出或进入养老院后,房产可以在没有价值损失(现有居住权)的情况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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