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age2010
2010-05-20 0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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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不确定这个问题是否发在这里合适,但我还是试着问问。我们在一个现有的独栋住宅上加建了一个车库。现在这个车库需要补缴一笔约1056欧元的污水管道排污费。该房屋于2004年评估,当时我们必须接入污水管道。那个时候独立的车棚并未被评估。因为新建的车库作为独栋住宅的附加建筑,并作为封闭空间(有三扇可关闭的车库门)连接到旧的外侧门,所以车库现在被补充评估,使用与2004年住宅相同的费率。- 车库不产生污水(没有洗手池,没有水龙头)- 雨水通过旧的井盖(以前锁着)收集,用于花园灌溉- 这是一个铺着地砖的空间,没有隔热,不适合居住- 新车库是为了替换破旧的车棚 建筑方面的真正问题是:- 市政府说,附加建筑应按住宅评估- 不论是冬季花园、住宅附加间还是车库,评估都一样- 使用性质与征收排污费无关- 只看“附加建筑”这个词和概念- 如果车库建在离独栋住宅一米远处,就不会产生这笔额外费用- 如果车库不是封闭的并且与房子相连,比如像现在建造的那样没有车库门的开放式木质车棚或石头储藏室,就不会产生费用- 镇上其他人有同样大小或更大的车库,却不需要支付排污费,因为这些车库是独立建筑 我该怎么办?说实话,我觉得自己像被耍了。我已经在考虑向县政府提交变更申请,拆除车库门,这样就不用支付这大约1000欧元了?他们真的能只根据我们建筑申请中的“附加建筑”这个词来决定吗?而我们新建的车库用途与其他车库没有什么不同(汽车停车及工作台)??如果有人能给我意见或者更好的是给我建议就太好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