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70年代钢构车间的绝缘处理。

  • Erstellt am 2024-01-06 08:42:38

Messerjoe

2024-01-06 08:42:38
  • #1
新年快乐!

我的诉求:我想将一个车间改建为住宅。屋顶是由钢梁悬臂结构建造的,目前覆盖着东德时期的石棉波纹板,钢梁下面隔热材料是对健康有害的矿渣棉。

我想和大家讨论我的想法:

我个人觉得钢梁本身很美(14根钢梁跨越14 x 8米的无支撑跨度),并且希望把它们展示出来。
也就是说,改建为温暖屋顶。
我不想使用塑料材料或矿物材料,以确保良好的良心、生态和室内空气质量。
建造结构应尽可能简单、经济且合理,我愿意尽量亲自动手。
屋檐高度为3.5米,屋顶斜度为15度,比较平缓,自己在上面作业风险不大。

我设想的屋顶结构如下:
直接将OSB 3/4板铺设在钢梁上,作为加固和蒸汽阻隔层。
10到16厘米的硬质木质纤维保温板(Steico Therm?)
防水膜或屋面垫板。
反龙骨架。
立边金属板覆盖。

你们同意我的这些想法吗?
有没有更简单、更便宜的方法?

谢谢大家的反馈,
沃尔夫冈
 

dertill

2024-01-06 18:29:24
  • #2
你想在改造过程中重新覆盖屋顶,并且让屋架可见吗?
作为最底层使用OSB可以,视觉上当然不完整,所以还要在下面加石膏板或类似材料。从价格和工作量角度来看,这可能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如果需要视觉效果,你也可以使用粗砂板,然后在上面铺设防潮膜。
在两种情况下,密封空气非常重要!特别是在檐口和山墙的连接处以及穿透点处(尽量避免)。如果你想在那里安装照明或布线,可以用5厘米的龙骨再做一个安装层,并先装上石膏板,从而避免穿透空气密封层(OSB板)。

在无其他质量增加的屋顶结构中,我无论如何都会使用有质量的隔热材料。因此,即使不考虑环保因素,木纤维或黄麻等也是首选材料。根据建筑能源法(附录1),你必须保持U值为0.20。
使用WLG039木纤维材料和60厘米间距的间隔桁架,你需要两层120毫米厚的交叉铺设,以上覆盖防风层/防水层,龙骨+对角龙骨和金属板。总共需要较高的结构高度和材料质量。
该结构还必须在热保护证明中显示,并事先进行相应计算——不能随意选择。
此外,你还必须进行结构安全性检查,因为材料质量远大于石棉水泥板。
 

Messerjoe

2024-01-06 19:29:35
  • #3
感谢你的信息 :)







我刚刚读到OSB会有挥发物和气味,所以不考虑了。
我觉得粗边板外观不好看,因此也会在下面加一块美观的板材。
石膏板的防潮性能怎样?它是防蒸气的吗?



幸好我不需要穿透。我打算用空气源热泵给车间供暖,这样旧烟囱也可以拆掉。我希望能把屋顶结构做成真正的“板块”,没有热桥,一直到檐口和山墙的外墙面。



哎呀 :eek:

我本来希望施工许可时能引用现有结构,因为我没有给屋顶增加额外重量(金属板比阿斯洛板轻)。我还没考虑过重保温。

现有建筑有保温上的例外规定吗?

假设我用“轻质”木纤维保温……那我夏天可以用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来制冷(它们是分体空调)抵御热量,对吗?
 

jens.knoedel

2024-01-06 19:33:50
  • #4

现有建筑是有的。但是你是在改建。所以你必须遵守现行的规定。你也需要建筑许可。
设计师怎么说,他也必须做节能计算。
 

Messerjoe

2024-01-06 20:06:11
  • #5


对于热保护,我依赖以下内容:


所以我不做单项措施,也不必遵守U值……希望如此:)
……我可以轻松通过光伏和热泵将初级热能需求降低。

我自己设计,直到确定自己的需求。之前不会让能源专家介入。
 

dertill

2024-01-09 10:16:36
  • #6
呃……真是大量内容……


不是。蒸汽密闭性的 sd 值你可以在数据表中查到。OSB 的值在50-100,适合带通风的金属屋顶。对于 GK,你应该使用至少有10米等效空气层厚度的蒸汽阻隔膜。

有,但如果更换面积超过10%(屋顶、墙壁、窗户等),必须遵守建筑能源法附录7中的 U 值要求。据我所见,这里并不是现存建筑。见下文。

是的,木纤维其实并不“轻”,它的质量和储热容量都适合造成相位偏移,从而缓冲峰值温度。

你是在对之前未供暖的空间进行用途变更。因此适用相应的要求,并且必须提交用途变更申请(类似建筑许可)。此情况被视为非住宅建筑的扩建(因为是车间)或非住宅建筑的新建。只有当该空间之前也作为供暖空间(并已获批)使用时,才适用单个部件的建筑能源法规定,而不考虑其他部件。

如果之前未供暖:建筑能源法第51条规定整体建筑物围护结构的传热损失不得超过附录3(非住宅建筑 U 值)的1.25倍。也可以采用参考建筑方法,该方法除 U 值和传热损失外,还考虑一次能源需求。

如果新扩建部分超过现有非住宅建筑已供暖面积的100%,则不视为扩建,而视为新建!这很可能适用于此处。即须整体平衡,采用参考建筑方法,控制最大传热损失(U 值)和一次能源需求。

如果之前已供暖:则按建筑能源法附录7的 U 值要求执行,但不须对整个建筑进行平衡。对于低温供暖空间,非住宅建筑可按附录7采用更低的 U 值。


专家会告诉你在决定之前,你“可以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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