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kse
2019-02-22 22:27:51
- #1
破例地,我这次不仅仅是在( )里丢出几句愠怒的单句或者冗长的解释,而是自己有个事情要说。正如在“andernthreads”中提到的,我们的GÜ已经申请破产。法院大概在一天内批准了自主管理(所以业务当然会继续进行),他们和所有相关人员都期望这个烂摊子能在四月份之前相当顺利地解决。他们这么说。
业主/经理关于事态发展原因的说法听起来很合理。此外,他本不必通知我们,但他还是通知了。我们是按照VOB合同施工,所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出于多种原因,我们不希望轻易行使这个权利,除非必须。不过,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极其重视不要付出过高的代价,因此如果你们能再仔细审查一下我们的付款计划,那真是太好了(经理希望以“对不安和担忧的补偿”为由,在付款计划和/或价格上再让步一点,所以我们仍然处于谈判阶段,尽管我们的施工已经同步开始)。
我们的合同中写道:
合同总金额为30万欧元。主要配置(这影响各工种的费用分配):
包含油漆和地板工程
几乎所有窗户都装有电动百叶窗
带焓交换器的控制式室内通风系统(Wolf Comfort CWL 400 Excellent)
一个提升推拉门
一个带采光窗的双开门
建筑结构非常简单,矩形平面,2层完整楼层,23°坡屋顶。
其他升级项(特别是采暖:现在还用燃气,后期委托做地热热泵)通过变更条款处理,当然最早也是在安装完毕后结算;通常(如果“在合理范围内”)会统一结算于最后。土方工程产生了约1500欧元的减项,也计入变更条款。
我们合同上有5%竣工保证金的权利。我们已提出催促,但肯定拿不到(除非碰巧还有多余的保证金)。我们估计会接受扣留相应金额的安全扣款,对吧?
我非常期待集中的论坛专业意见,如果有人愿意顺便告诉我哪些地方我们可能又笨又天真,那就更好了。虽然我自己也清楚,但说出来总是有益的。
(抱歉,帖子又不知不觉写得这么长…)
业主/经理关于事态发展原因的说法听起来很合理。此外,他本不必通知我们,但他还是通知了。我们是按照VOB合同施工,所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出于多种原因,我们不希望轻易行使这个权利,除非必须。不过,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极其重视不要付出过高的代价,因此如果你们能再仔细审查一下我们的付款计划,那真是太好了(经理希望以“对不安和担忧的补偿”为由,在付款计划和/或价格上再让步一点,所以我们仍然处于谈判阶段,尽管我们的施工已经同步开始)。
我们的合同中写道:
第一期款:提交建筑申请材料后5%
第二期款:基础和底板浇筑后20%
第三期款:屋架搭设完成后15%
第四期款:安装窗户但未装入室门时15%
第五期款:室内抹灰完毕但未做辅抹灰时10%
第六期款:地面找平完成,但未安装淋浴和房屋接口孔时13%
第七期款:铺贴瓷砖,但未将内门底脚安装时15%
第八期款:安装内门和楼梯后5%
第九期款:余下工程完成后2%
合同总金额为30万欧元。主要配置(这影响各工种的费用分配):
包含油漆和地板工程
几乎所有窗户都装有电动百叶窗
带焓交换器的控制式室内通风系统(Wolf Comfort CWL 400 Excellent)
一个提升推拉门
一个带采光窗的双开门
建筑结构非常简单,矩形平面,2层完整楼层,23°坡屋顶。
其他升级项(特别是采暖:现在还用燃气,后期委托做地热热泵)通过变更条款处理,当然最早也是在安装完毕后结算;通常(如果“在合理范围内”)会统一结算于最后。土方工程产生了约1500欧元的减项,也计入变更条款。
我们合同上有5%竣工保证金的权利。我们已提出催促,但肯定拿不到(除非碰巧还有多余的保证金)。我们估计会接受扣留相应金额的安全扣款,对吧?
我非常期待集中的论坛专业意见,如果有人愿意顺便告诉我哪些地方我们可能又笨又天真,那就更好了。虽然我自己也清楚,但说出来总是有益的。
(抱歉,帖子又不知不觉写得这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