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olentino 2020-12-15 18:15:01#3 因为这不符合DSVGO吗?:p 也许是这个原因。但主要是因为他可以书面证明具体金额是针对具体服务传达的。由于 是终端消费者,这些金额必须以含税价(毛价)形式传达。如果没有特别说明,Alessandro作为终端消费者可以认定这些是含税金额。 否则没有书面记录,就只有一句话对一句话的情况了。
因为这不符合DSVGO吗?:p 也许是这个原因。但主要是因为他可以书面证明具体金额是针对具体服务传达的。由于 是终端消费者,这些金额必须以含税价(毛价)形式传达。如果没有特别说明,Alessandro作为终端消费者可以认定这些是含税金额。 否则没有书面记录,就只有一句话对一句话的情况了。
BBaubaubau 2020-12-15 21:12:38#4就是说我理解正确吗:主合同一切正常。是以毛金额报价并且正确结算的吗?6000欧元的增值税仅来自通过WhatsApp或其他方式额外约定的事项?也就是说,我们这里谈的是主合同之外大约4万欧元的附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