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steven_
2019-08-14 20:41:40
- #1
大家好,
我们和一户我们已经认识了十多年的家庭,各自购买了一块地皮。
这块地皮之前是一块接近1200平方米的地,现被等分成两部分。
我们,B家,拥有后半部分,A家拥有前半部分的地皮。
两家都与同一家建筑公司合作。
现在,在我们完成了所有前提条件——施工用水、电力、起重机停放位、建筑道路和施工入口——之后,
我们收到了建筑公司的如下信件:
---
甲方建筑商A与乙方建筑商B之间的协议
A方建筑在地块前部,B方建筑在地块后部!
场地空间有限。
(地块宽18米,这些房屋的占地面积约为9.5 x 9.5米)
此外,B方建筑有权在前部地块上使用宽约3米的步行、通行和管线权,作为通往其后部地块的通道。
该通道在施工阶段将作为后部B方建筑工地的施工道路/出入口使用。
因此,如果前部A方建筑处于施工阶段,为了搭建墙体、楼板、屋架、屋顶覆盖及外墙抹灰所需的脚手架工作,
可能会阻塞通往后部B方地块的通道,影响B方建筑的施工。
这些影响可能导致后部施工暂停(因暂停产生额外施工费用由B方承担),
或间歇性且必要的手工运输建筑材料到后部工地(增加B方施工费用)。
此外,B方可能要求或必须重复拆卸和搭建前部A方建筑工地的脚手架(增加A方费用)。
通过协调施工开始时间,并基于双方公平且互相信任的协商及互相体谅,
许多费用可以避免。
无此协调,至少因后部地块通道被阻塞,前部A方建筑的有序开工几乎不可能。
另一方面,后部B方建筑需要在前部地块设置一个“入口漏斗”,以便重型施工车辆可以转弯进入后部建筑体。
否则,例如,后部B方建筑的混凝土构件将需要转运至付费的小型前置车架进行安装。
因此,双方均有强烈利益在施工前达成友好协议。
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后部B方建筑将先开始(土方工程+基础板、首层墙体)。
A、B双方将确保各自建筑项目迅速启动。
2. A方允许B方在施工期间使用其地块,最迟至A方建筑竣工为止。
3. 在完成基础、底板、首层墙体、楼板及上层墙体、屋架、窗户/大门及外墙保温材料、
屋顶覆盖和找平层所用碎石交付后,A方施工继续进行。
4. B方容忍在A方施工阶段(墙体、楼板、屋架、屋顶覆盖、外墙施工)期间,
在具有步行、通行及管线权的通道上搭建脚手架。
这可能导致B方建筑竣工或搬入时间推迟,
同时,脚手架期间可能无法为B方建筑安装住宅接入设施,
因此请及时向供应商申请并委托安装住宅接入。
5. 双方将就此保持信任与邻里间的合作关系。
6. 若因本协议导致任何额外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除非另有协议。
反之,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成本优势也归各自方所有。
因本协议导致的对第三方(特别是)建筑延误索赔,双方均予以排除。
---
对我们来说,这听起来像是放行令。
两家有合同规定建筑公司需多久完成房屋。
当然,我们B方和A方会协商,以确保两栋建筑尽快竣工。
如前所述,协议应由我们双方家庭协商达成,而第6条则将我们的建筑公司排除在所有义务之外。
上述事项在此前(合同签署前或至今,即可能开工前)均未曾提及。
此外还有一份“协议说明”,内容如下:
----
Besta特此确认,在满足开工前提条件后,
将尝试优先且及时开始B方建筑,并积极推进A方施工。
同样也适用于A方开工。
此外,声明,如果由于A方开工延期原因属于本协议中B方先开工,A方后开工的约定,
则不对A方因开工延期而根据合同和补充协议产生的价格上涨做出要求。
也不会对双方因上述规定产生的施工延误索要费用。
指出,开工的前提除施工许可证、
墙体及楼板施工计划、材料选样及资金保证外,最重要的是施工用水、电力和太阳能热水设备必须充足无障碍,
且施工通道、起重机停放位及材料堆放区须在开工前至少六周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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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阶段情况看,双方均无法接受该协议。
请问大家,您认为这种情况正确吗?有没有其他方法或手段可以解决该问题?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
我们和一户我们已经认识了十多年的家庭,各自购买了一块地皮。
这块地皮之前是一块接近1200平方米的地,现被等分成两部分。
我们,B家,拥有后半部分,A家拥有前半部分的地皮。
两家都与同一家建筑公司合作。
现在,在我们完成了所有前提条件——施工用水、电力、起重机停放位、建筑道路和施工入口——之后,
我们收到了建筑公司的如下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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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建筑商A与乙方建筑商B之间的协议
A方建筑在地块前部,B方建筑在地块后部!
场地空间有限。
(地块宽18米,这些房屋的占地面积约为9.5 x 9.5米)
此外,B方建筑有权在前部地块上使用宽约3米的步行、通行和管线权,作为通往其后部地块的通道。
该通道在施工阶段将作为后部B方建筑工地的施工道路/出入口使用。
因此,如果前部A方建筑处于施工阶段,为了搭建墙体、楼板、屋架、屋顶覆盖及外墙抹灰所需的脚手架工作,
可能会阻塞通往后部B方地块的通道,影响B方建筑的施工。
这些影响可能导致后部施工暂停(因暂停产生额外施工费用由B方承担),
或间歇性且必要的手工运输建筑材料到后部工地(增加B方施工费用)。
此外,B方可能要求或必须重复拆卸和搭建前部A方建筑工地的脚手架(增加A方费用)。
通过协调施工开始时间,并基于双方公平且互相信任的协商及互相体谅,
许多费用可以避免。
无此协调,至少因后部地块通道被阻塞,前部A方建筑的有序开工几乎不可能。
另一方面,后部B方建筑需要在前部地块设置一个“入口漏斗”,以便重型施工车辆可以转弯进入后部建筑体。
否则,例如,后部B方建筑的混凝土构件将需要转运至付费的小型前置车架进行安装。
因此,双方均有强烈利益在施工前达成友好协议。
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后部B方建筑将先开始(土方工程+基础板、首层墙体)。
A、B双方将确保各自建筑项目迅速启动。
2. A方允许B方在施工期间使用其地块,最迟至A方建筑竣工为止。
3. 在完成基础、底板、首层墙体、楼板及上层墙体、屋架、窗户/大门及外墙保温材料、
屋顶覆盖和找平层所用碎石交付后,A方施工继续进行。
4. B方容忍在A方施工阶段(墙体、楼板、屋架、屋顶覆盖、外墙施工)期间,
在具有步行、通行及管线权的通道上搭建脚手架。
这可能导致B方建筑竣工或搬入时间推迟,
同时,脚手架期间可能无法为B方建筑安装住宅接入设施,
因此请及时向供应商申请并委托安装住宅接入。
5. 双方将就此保持信任与邻里间的合作关系。
6. 若因本协议导致任何额外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除非另有协议。
反之,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成本优势也归各自方所有。
因本协议导致的对第三方(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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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来说,这听起来像是放行令。
两家有合同规定建筑公司需多久完成房屋。
当然,我们B方和A方会协商,以确保两栋建筑尽快竣工。
如前所述,协议应由我们双方家庭协商达成,而第6条则将我们的建筑公司排除在所有义务之外。
上述事项在此前(合同签署前或至今,即可能开工前)均未曾提及。
此外还有一份“协议说明”,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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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尝试优先且及时开始B方建筑,并积极推进A方施工。
同样也适用于A方开工。
此外,
则不对A方因开工延期而根据合同和补充协议产生的价格上涨做出要求。
墙体及楼板施工计划、材料选样及资金保证外,最重要的是施工用水、电力和太阳能热水设备必须充足无障碍,
且施工通道、起重机停放位及材料堆放区须在开工前至少六周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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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阶段情况看,双方均无法接受该协议。
请问大家,您认为这种情况正确吗?有没有其他方法或手段可以解决该问题?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