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sk21
2014-08-25 22:44:11
- #1
您好,专家们,
我目前正在和市政府就新区规划图的解释发生争议,我们自己就在该地建了房子。
事情是这样的:
根据规划图,应沿一条车流量较大的联邦公路修建一条隔音障壁:
规划图文本摘录:
5.
为防止《联邦环境保护法》第9条第1款第24项和《建筑法》第6款所定义的有害环境影响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和特殊设施
5.1 隔音土堤/隔音墙(沿B XXX公路):
在公共绿地编号2号范围内,指定用途为隔音土堤/隔音墙,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修建一条高3米的隔音土堤或隔音墙, 高度以上为紧邻B XXX公路区域。
隔音墙必须在公路侧具有“高度吸声”特性,并符合“道路隔音墙施工的附加技术规定与指南 - ZTV-Lsw 88”。
我向市政府询问了这条隔音墙何时建设。
得到的答复是,隔音墙的建设附有特定条件。据市政府讲,这些条件尚未满足,因此隔音墙不会建设。
奇怪的是,这些条件并未体现在规划图本身,而是在规划图的说明部分中提及。
我的问题是:
规划图的说明部分在建筑法中实际上有何法律效力?
据我在网上查阅的资料,说明部分仅是按照《建筑法》第3条第2款,在规划图程序中必经的一个程序步骤。
我理解说明部分仅起解释说明作用,具有非约束力。具有约束力的始终是规划图本身的内容。
更何况我们手头的规划图本身并未提及说明书,说明书也没有作为附件等被列示。
我这样理解对吗?
在建筑法上,具有约束力的是规划图中明确规定的内容,还是也包括说明书中的内容?
提前感谢您的帮助。
我目前正在和市政府就新区规划图的解释发生争议,我们自己就在该地建了房子。
事情是这样的:
根据规划图,应沿一条车流量较大的联邦公路修建一条隔音障壁:
规划图文本摘录:
5.
为防止《联邦环境保护法》第9条第1款第24项和《建筑法》第6款所定义的有害环境影响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和特殊设施
5.1 隔音土堤/隔音墙(沿B XXX公路):
在公共绿地编号2号范围内,指定用途为隔音土堤/隔音墙,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修建一条高3米的隔音土堤或隔音墙, 高度以上为紧邻B XXX公路区域。
隔音墙必须在公路侧具有“高度吸声”特性,并符合“道路隔音墙施工的附加技术规定与指南 - ZTV-Lsw 88”。
我向市政府询问了这条隔音墙何时建设。
得到的答复是,隔音墙的建设附有特定条件。据市政府讲,这些条件尚未满足,因此隔音墙不会建设。
奇怪的是,这些条件并未体现在规划图本身,而是在规划图的说明部分中提及。
我的问题是:
规划图的说明部分在建筑法中实际上有何法律效力?
据我在网上查阅的资料,说明部分仅是按照《建筑法》第3条第2款,在规划图程序中必经的一个程序步骤。
我理解说明部分仅起解释说明作用,具有非约束力。具有约束力的始终是规划图本身的内容。
更何况我们手头的规划图本身并未提及说明书,说明书也没有作为附件等被列示。
我这样理解对吗?
在建筑法上,具有约束力的是规划图中明确规定的内容,还是也包括说明书中的内容?
提前感谢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