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tsee
2019-09-24 06:59:09
- #1
大家好,
我们正在考虑重新设计我们的露台,原本很想建一个温室,但最近拜访建设办公室后,很遗憾这不行。
根据建设办公室的说法,即使是不加热的,完全封闭的温室也属于主要用途。这样的话,我们必须与邻居保持3米的距离。可惜我们这里做不到。
建造规划中还有一条规定,所有类型的建筑(主要建筑和附属建筑)都必须距离街道至少5米,这也造成了障碍。
于是我们考虑安装露台顶篷。这不再是主要用途,而是附属用途。这样我们就可以建到邻居边界线上。
据建设办公室说,露台顶篷的侧边可以部分封闭。不过“部分”具体意味着什么还没有明确。能提供这方面信息的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也无法联系上。
有没有人知道关于侧墙的相关规定或判例?
此致
Maren
我们正在考虑重新设计我们的露台,原本很想建一个温室,但最近拜访建设办公室后,很遗憾这不行。
根据建设办公室的说法,即使是不加热的,完全封闭的温室也属于主要用途。这样的话,我们必须与邻居保持3米的距离。可惜我们这里做不到。
建造规划中还有一条规定,所有类型的建筑(主要建筑和附属建筑)都必须距离街道至少5米,这也造成了障碍。
于是我们考虑安装露台顶篷。这不再是主要用途,而是附属用途。这样我们就可以建到邻居边界线上。
据建设办公室说,露台顶篷的侧边可以部分封闭。不过“部分”具体意味着什么还没有明确。能提供这方面信息的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也无法联系上。
有没有人知道关于侧墙的相关规定或判例?
此致
Ma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