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预制房屋供应商的不合理做法

  • Erstellt am 2013-09-14 19:30:44

bob123

2013-09-15 21:06:52
  • #1
嗯,说不上是想做,但基本上我们也没做别的。我们明天可能会自己联系那些公司,询问问题并寻找解决办法。我们的工程管理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但我们还是得付钱。@ Milambar: 你碰巧来自建筑行业吗?你的话听起来好像你曾经做过工程经理...?
 

Milambar

2013-09-15 21:21:05
  • #2
笑,不……但是我们也想建房子……而且我们已经在很多方面咨询过了。你只需要看看那些条目,那些“以为:哦……这点检查我也能做”的人。他们遭受的损失远不止“泡汤”那么简单。

其中牵涉的东西比“只是看看”要多得多。
 

Bauexperte

2013-09-16 00:04:37
  • #3
你好,


这似乎是这个房屋建造项目中唯一合理的事情……


你现在才知道吗?


首先,你的供应商有权进行修正或解除合同。


不,谢谢大自然,如今法院也认为建房者是有理智的。


根本没有。

只有当保证的15个月期限被超过时,你才能追究供应商的责任——前提是责任完全在他,并且你的合同中规定了因工期延误的赔偿条款。

莱茵地区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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