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usa
2010-05-11 07: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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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份合同,一部分是与开发商就土地的合同,另一部分是与建筑承包商就房屋的施工合同。所有工作本应在去年八月完成。不幸的是,出了很多差错,导致建筑许可直到11个月前才获得。从那时起,建筑承包商承诺在11个月内交付钥匙。如果他未能按时交付,每月需向业主支付1000欧元的罚款。二月时收到一封信,称因恶劣天气将延期6周。建筑承包商确实可以考虑恶劣天气,但我们是依据建筑法建造,因此以德国气象局的建筑天气恶劣日为准。而这些天数远未达到6周,尤其承包商还将他的2周假期计算在内。此外,他的工人通常只在周一到周四中午工作。他们必须在周一到周三每天在工地工作12至14小时,尽管法律规定每天最多仅允许10小时。结果工人们常常疲惫不堪,更倾向于放松并饮酒。直到今天仍存在严重问题,因为建筑承包商和工程经理几乎不在现场。最近又发生类似情况,原本抹灰工应在两周前开始工作,但他们选择去其他工地做黑工,因为没有监管。事情曝光后,工程经理只感到惊讶,但费用由我们承担。此外,周四中午12点后和周五即使天气晴朗,基本上也没再工作。我们确实曾书面要求建筑承包商改变这种状况,但他回复说一切尽在掌控中。因此,我们对因所谓6周恶劣天气导致合同完成期限延长6周提出异议,并设定期限要求建筑承包商回应,但未收到任何答复。我们催促后再次设定期限,并提醒如果不回应,合同原定完成期限将维持不变,但依然没有回复。X日当天,我们要求支付第一个月的1000欧元罚款,因为钥匙仍未交付,且钥匙交付应该还要再迟一个月。随后建筑承包商突然回应,他打来电话并粗暴地对电话大喊我们无礼,不让我们发言,威胁立即停工,最终挂断电话。事实上,他当天就指示工人立即停止在我们房屋的所有施工。糟糕的是,我们本应在六月初终于拿到钥匙,且已计划在七月底搬出旧公寓。现在怎么办?我们已经在土地登记处注册登记。我们是否可以自行聘请工人完成房屋施工,并从建筑承包商费用中扣除?资金还未全部支付。我真心希望能收到您的回复。我们被逼得快崩溃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