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建筑区域(下萨克森州)(屋脊高度9米)内,以单层建筑方式建造一座无任何附加建筑的“城市别墅”有可能吗?[...] 还是只能通过附加建筑,比如凸窗、带暖气的冬季花园等,在一层实现?
你所谓的“附加建筑”大概是指一层比二层更大的所有部分(?)
二层的净高应该至少为2.4米?
两者皆非,也不是:如果你想建第二层,事实上违背了规划许可证的意愿,那么只有三种可能:
1. 一层做得非常大,以至于二层/阁楼作为相对较少的有效层不被计入
(也就是让一层无限扩展)或者
2. 二层和阁楼外观尺寸相同,但部分二层/阁楼面积计入一层
(也就是在一层设置带空鼓的部分面积,这部分面积在二层/阁楼不计入其地面面积)或者
3. 实际建造较少计入面积的二层/阁楼
(比如将二层做成退台层,实际面积较小,或者阁楼有相应较大比例的斜屋面部分)。
现在我们想建一座“立方体房”带平顶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有足够时间,现在可以不那么学术性地提出一个明确的房屋设计方案了,你们打算建什么样的房子?
你们到底想要什么,或者说是什么问题:你们觉得“只要不是方形方块的东西”美学上都不纯粹,以至于“多少房间,什么大小,供多少人使用及其用途”的问题都远远排在后面?
一块地(因为没有地就不会有适用的规划许可证)两年搁置,只因为还没找到一个名义上一层,实际上是两层的巧妙漏洞,这有点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