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Gibson,
是的,确实如此,根据《州地热法》,对于现有5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在更换供暖系统时,供暖和热水的能源需求中必须有10%通过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油和生物气)来满足。
在你的情况下,既然已有供暖系统,我也认为是需要更换的。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有例外:
[*]其他公共法律规定与要求相抵触,
[*]技术上无法实现,
[*]改造对房主构成不合理的困难(例如,房主自身资金不足),或
[*]在法律生效前已使用可再生能源。
不过,规定是只有更换中央供暖系统时才需满足这些要求。燃气或燃油分户供暖系统不在规定范围内。这是一个细节问题,需要进一步确认法律是否适用于你。
我认为你的壁炉炉肯定可以算入其中,但这也是一个细节问题,你应该咨询一位能源顾问,他会帮你制作所需的能源证书,你也需要它来进行认证和可能的补贴申请。但原则上,现有壁炉和新的燃气供暖系统结合起来应能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