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的责任 - 工程合同

  • Erstellt am 2015-09-29 17:33:50

ypg

2015-09-29 17:33:50
  • #1
企业仅在严重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对其在土地、相邻土地或其组成部分(例如植物)上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你们在工程合同中是如何规定这种责任的?类似吗?
“仅在严重……”这条规定实际上意味着什么?这条规定是否也适用于分包商?
如果不能排除法律咨询,也欢迎通过私人消息回复。
:)
伊冯娜感谢大家的回答
 

Voki1

2015-09-29 20:02:01
  • #2
我们来拆解一下:

1. 在承揽合同法中,承包方被称为“企业”,而委托方被称为“订购者”。
2. 过失指的是忽视交通惯例中的注意义务所采取的行为(行为=做或不做)。
3. “交通惯例”的注意义务以一个理智且正常思考的人对该行为通常应有的期待为标准。如果行为略有偏离,则属于“轻微”过失。重大过失的特征是这种注意义务的忽视本不应发生。例子:知道有围栏,且本可以看到,但在用装载机倒退时不愿回头看,因为前面有个漂亮的金发女孩在看,而回头看会显得有点笨拙。;)

将责任限制在重大过失和故意(知道+想要)范围内是完全常见的。对于仅轻微过失的责任通常被排除,因为否则责任将因最小的错误而具体化。

问题解答了吗?

呃,没有。分包商:合同关系只存在于你和总承包商/总承包单位之间。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约。如果分包商出错,总承包商负责。因此其责任仅限于与订购者达成的责任协议范围内,如果有的话(例如这里)。
 

ypg

2015-09-29 21:46:13
  • #3
谢谢Volker,

我一直希望收到你的回复 :)
……当你说这种表述很常见时,我感到很安心。

但我仍然感到困惑 :confused: 或者说有点不明白:对于那些即使小心谨慎仍然造成的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Voki1

2015-09-30 05:58:03
  • #4
你必须接受这样的损伤。通常,这些损伤在具体的损伤类型中价值上可以忽略不计。正因为如此,造成损害者通常会(出于道德原因)修复损害。但他并不一定必须这样做。对于轻度过失造成的损害,你根据协议将自行承担。

争议通常在于过失的程度。界限是模糊的,绝对无法明确划分。我也不愿意为轻微过失承担责任,会排除这种风险,甚至根本不接受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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