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2012-02-02 14:11:23
- #1
你好,
我计划购买一块土地,该土地必须由 Grundstücksgesellschaft 强制连接到一个用于区域供热的 [Blockheizkraftwerk (Blockheizkraftwerk)]。
根据购房合同的以下安排:
买方承诺,
a) 仅通过上述 [Blockheizkraftwerk] 运营商满足购房对象的热需求,并与其签订相应的能源供应合同,同时通过批准相应的有限个人用益权或地役权为 [Blockheizkraftwerk] 运营商在土地登记册中保障 放弃通过其他方式供热的权利 ;
b) 无偿容忍为运行上述能源供应所必需的管线,并通过批准相应的有限个人用益权或地役权为 [Blockheizkraftwerk] 运营商在土地登记册中保障相应的管线路权;
c) 将根据 a) 至 b) 承担的义务转交给购房对象的任何所有权继承人,并相应地使其承担义务。
干扰感:
§ 3 AVBFernwäremeV 规定:
区域供热公司应在经济可承受范围内给予客户限制其用热目的或部分需求的可能性。客户有义务在约定范围内从区域供热公司的分配网络中满足其热需求。 若客户希望利用可再生能源满足热需求,有权要求调整合同;木材在本条款中为可再生能源。
对我而言,购房合同中与 [Blockheizkraftwerk] 供应商的热能供应合同及地役权条款结合,违反了 AVBFernwärmeV 规定,因为地役权条款比该条例的范围要严格得多(通过批准相应的有限个人用益权或地役权放弃其他供热方式的权利)。
[/U]问题:
1.) 有没有人遇到类似的区域供热情况,因例如转用替代能源而退出此类合同?
2.) 如果使用区域供热:在上述(并且我认为)较严格的形式下,土地登记册中的保障是否常见?
3.) 这样的地役权“永久有效”合法吗?
非常感谢!
此致敬礼
Joe
我计划购买一块土地,该土地必须由 Grundstücksgesellschaft 强制连接到一个用于区域供热的 [Blockheizkraftwerk (Blockheizkraftwerk)]。
根据购房合同的以下安排:
买方承诺,
a) 仅通过上述 [Blockheizkraftwerk] 运营商满足购房对象的热需求,并与其签订相应的能源供应合同,同时通过批准相应的有限个人用益权或地役权为 [Blockheizkraftwerk] 运营商在土地登记册中保障 放弃通过其他方式供热的权利 ;
b) 无偿容忍为运行上述能源供应所必需的管线,并通过批准相应的有限个人用益权或地役权为 [Blockheizkraftwerk] 运营商在土地登记册中保障相应的管线路权;
c) 将根据 a) 至 b) 承担的义务转交给购房对象的任何所有权继承人,并相应地使其承担义务。
干扰感:
§ 3 AVBFernwäremeV 规定:
区域供热公司应在经济可承受范围内给予客户限制其用热目的或部分需求的可能性。客户有义务在约定范围内从区域供热公司的分配网络中满足其热需求。 若客户希望利用可再生能源满足热需求,有权要求调整合同;木材在本条款中为可再生能源。
对我而言,购房合同中与 [Blockheizkraftwerk] 供应商的热能供应合同及地役权条款结合,违反了 AVBFernwärmeV 规定,因为地役权条款比该条例的范围要严格得多(通过批准相应的有限个人用益权或地役权放弃其他供热方式的权利)。
[/U]问题:
1.) 有没有人遇到类似的区域供热情况,因例如转用替代能源而退出此类合同?
2.) 如果使用区域供热:在上述(并且我认为)较严格的形式下,土地登记册中的保障是否常见?
3.) 这样的地役权“永久有效”合法吗?
非常感谢!
此致敬礼
J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