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很高兴,如果你针对一个问题——即使它有多个方面——只开一个主题帖。即使是记忆力像11ant那样强的讨论者,这种半吊子的重复发帖 也会让人很吃力。
我们的双拼半独立住宅基本完工,只有砌体双车库还在施工中。这样开发商肯定会延期。现在约定的日期快到了。开发商邀请我们对这套双拼半独立住宅进行“提前验收”。但我不想进行住宅的提前部分验收。提前验收是否会让我承担某种义务?我其实想现在就验收,这样以后就不会再浪费时间。你们怎么看?
我对你有双重不理解:
一方面不理解你的态度,因为在最初的主题帖里你说你没有很大的搬家压力;
另一方面你的问题我也不明白,因为你总是表达得不够清晰。这里到底是关于什么:
a)
你的房屋接入 / 进屋管线还根本不存在,还是必须拆除 / 改设?
b) 还是因为协调误会而埋设在你计划的车库下面的
街道其余部分的管线?
我也没有回复你的第一个主题帖,因为当然缺乏一定的法律确定性,而且我完全不认同11ant的回复。
请你详细描述一下我们观点的差异。我说:1. 错误是开发商和其执行者犯的,楼主没有明显的责任,也没有减轻损害的义务;2. 如果他接受了一个不超过其替代执行费用的扣留款项,他就有可能面临必须执行替代行为的风险。
如果现在情况是,主体工程基本上已经完成(房屋和长期可用的接入设施可以入住),只有附属工程(车库)尚未完成,我既看不出拒绝验收的理由,也没有任何根据或权利以验收时相应的记录结果为由拖延验收。届时我只是提醒一下关于逾期罚金与预计等待时间之间的因果关系。
但如果房屋还未真的达到可入住的状态(因为接入设施还必须改线),那么我觉得还不能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