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院没有围栏与公共交通区域隔开?

  • Erstellt am 2010-09-05 22:44:16

sultan

2010-09-05 22:44:16
  • #1
亲爱的论坛成员,
我们正在建造,现在到了需要对花园设计(粗略平整)进行更详细考虑的阶段。遗憾的是,我们刚刚在我们的建设规划中注意到以下内容:

“前院不得设围栏面向公共交通空间,除非是沿集散道路的前院。
允许的围栏仅限于活体围栏(树篱),可带或不带攀爬金属网,以及由开放结构(例如木质或钢制格栅)构成的围栏。
沿公共交通区域的围栏高度不得超过1.00米。”

1. 这可能吗?2. 这应该如何理解?

我们不在集散道路上,这是否意味着根据第一句,我们根本不允许在面向公共交通空间的一侧设任何围栏?但最后一句又说:围栏不得超过1米高,这不正好是自相矛盾吗?

此外:什么才称为“面向公共交通空间的围栏”?是指围栏的朝向吗?还是与公共交通空间的距离?还是两者皆是?花园树篱距离地界一米、两米、三米时到底何时才算作围栏?有没有“围栏”的通用定义?

对于释义帮助和如何规避这些显然是给人带来麻烦的规定的建议,我将非常感激!因为几乎不可能通过这样的规定被要求让我的花园向公众开放查看。难道真是这样?

此致,苏丹敬上
 

sultan

2010-10-23 21:59:43
  • #2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Bauexperte!
我可以认为,如果我将围栏从地界线后退多少厘米,那么我也可以将围栏高度增加多少(超过允许的1米高度)吗?
我曾听说过这样的一般性规定……
 

Bauexperte

2010-10-24 10:11:07
  • #3
你好,


这是一个VRI(民法上的错误认识)。

B区规划的规定通常是有约束力的,无论围栏是直接设在物业边界,还是例如距离物业边界1.0米设立;具体详情请咨询负责您的建筑监督部门。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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