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ven7yseven
2016-02-15 09:14:49
- #1
大家好,
我有一个最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我目前是[„Kunde in Spe“],正在一家建筑公司与那里的建筑师(该建筑师是建筑公司的员工)一起规划即将建造的独栋住宅的平面图,已经持续了几周。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与任何人签署合同,无论是书面还是具体的口头承诺。另一方面,我也没有明确表示过如果有其他建筑公司提供合适的报价,可能会把订单给他们,而是“人们默认”(至少我这么认为)会把订单给这家公司。
我可以理解建筑合同还没有成立,但建筑师的服务怎么办?
这些是否应被视为公司的前期招揽服务,还是我已经通过“默示行为”至少在建筑师的规划方面在某种程度上与其达成了合同义务?毕竟我们已经在公司办公室及现场开过多次会议,也发了很多邮件,目的是为了制定最优的平面设计和规划。
原则上,我认为这些仍应视为前期服务,但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感谢你们的回复!
我有一个最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我目前是[„Kunde in Spe“],正在一家建筑公司与那里的建筑师(该建筑师是建筑公司的员工)一起规划即将建造的独栋住宅的平面图,已经持续了几周。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与任何人签署合同,无论是书面还是具体的口头承诺。另一方面,我也没有明确表示过如果有其他建筑公司提供合适的报价,可能会把订单给他们,而是“人们默认”(至少我这么认为)会把订单给这家公司。
我可以理解建筑合同还没有成立,但建筑师的服务怎么办?
这些是否应被视为公司的前期招揽服务,还是我已经通过“默示行为”至少在建筑师的规划方面在某种程度上与其达成了合同义务?毕竟我们已经在公司办公室及现场开过多次会议,也发了很多邮件,目的是为了制定最优的平面设计和规划。
原则上,我认为这些仍应视为前期服务,但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感谢你们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