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ubauer
2016-05-28 09:04:49
- #1
由于神经紧绷,我希望事情有所缓和。
从问题的数量和性质来看,我觉得你准备/了解得还不够充分。
离验收可能还有一段时间;但到了那时事情会变得严肃,买方在那个时间点绝不会更友好。
你可以把与买方的斗争当作人生目标。为此你需要时间、充足的资金支持以及好斗的性格。但实际上这并不愉快。
关于情况:
晚上房子里的光从哪里来呢?灯光和灯具并没有一起销售。那为什么还要接受这样的约定(建议)?
我已经写过:交接和验收不是一回事。未验收之前,入住和检查无妨。验收什么时候进行……我们不知道。
但买方很可能不会让你入住,除非在交接时也完成了验收的解释。
简而言之:
“有保留的验收”(保留什么?房子变亮了吗?)是不可行的。
具体缺陷必须具体指出。如果有争议,需记录不同的评价,必要时向买方单方面发送可以证明的后续报告,但这是最差的方案。
验收时请注意《建筑法》第640条第2款。
买方在交接前拥有房屋支配权,因此可以拒绝第三方进入。但买方这样想法是狭隘的:验收是一种法律行为,可以由代理人执行,详见前文。建议授权专家代理。且当然有权陪同专家(如果没有反过来规定……)。
请在白天验收!
不让业主进入公寓是“威胁手段”,但极其烦人,因此有效。
这样买方就拿不到尾款等,但一切都不愉快。合同情况也很重要——这里不为人知。
而且你还要和买方度过验收后5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缺陷举证责任会发生变化。
如果需要,拿出500欧元,请专门从事住宅产权法的律师给你提供咨询。
或者凭借危险的网络半吊子知识胡乱应付。
或者闭上眼睛,干脆入住,如上文nordanney所说。
无论如何,祝你成功!
你好!
非常感谢你的信息,帮了我很大忙。
问候,Eri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