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这边说,这个预合同([Vorbehalt Grundstück bis 31.12.12])是为了让我们收到一个详细的报价,然后我们可以用这个报价去询价瓷砖工等承包商,以便确定大致的最终费用。如果我们在12月31日前购买地块或在那里建房,我们将被绑定于这家族企业,合同将生效,否则可以解除。他们提到关于10%的违约金时说,只有当我们下达订单,开始接受服务,比如从建筑师服务开始,才可以要求赔偿。这似乎是全国范围内的手段,消费者中心对此非常清楚。
我觉得这很有趣,因为我们刚刚也拿到了一个合同(Town & Country 标准),其中包含了如果我们不从总承包商那里买地则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我们觉得这个措辞非常有问题——我记得这个论坛里也有过一个相关的讨论贴。问题是:在慕尼黑地区很难找到合适的地块,而一个有多个客户、联系人等的总承包商就有更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