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草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否必须依法交付什么?

  • Erstellt am 2011-08-20 13:16:00

emer

2011-08-20 13:16:00
  • #1
你好,

我们拥有农用草地,根据建筑规划,该土地已划为待开发用地。

现在问题是关于我们财产的土地置换,以变为建筑用地。

如果我理解正确,所有所有者的土地会合并到一起,计算出必须交出多少百分比的土地用于开发。

城市的说法是(甚至在测量任何道路之前),大约需要交出50%的产权。

原因一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绿地等),另一原因是某些我不了解的环境问题,我以前也没听说过。

我查到法律规定不能“没收”超过30%的土地,超过部分应当补偿支付。

有人有类似经历吗?
这是否正确?
城市能拿多少?
有其他数据吗?

如果这取决于联邦州,我们位于黑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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