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si123
2019-02-28 20:39:55
- #1
早上好,原本我们打算在我们的4户新建房的每个公寓都配备独立的燃气采暖系统。但现在我们改变了,改成了燃气集中供暖。每户的费用将通过热量表结算。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但今天我们又去了厨房设计工作室,对厨房设计做了一些调整。我们想在厨房里燃气和电磁炉混合使用(4户中有1户)。这现在还能实现吗?我觉得装一个城市燃气公司的独立燃气表不合理,因为我总得额外签约,还得支付燃气表租金……考虑到用量很少,这不划算。能不能装第二个独立的燃气表?可以装在中间,然后把这个独立用量计入“公共账户”,以便从总燃气费中扣除这部分用量?我对这些热量表不太了解,以前我们都是各自用独立燃气采暖系统。我现在有点困惑。此致,Benjamin